


发布时间:2017-12-05 15:04:56 | 编辑:李慧荣 | 文章来源:团委学生处 | 点击数:
学院各部门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辽教电[2017]121号)文件精神,经各二级学院推荐,学生处审核,学院领导审批,拟推荐韩晶等68名学生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,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11月5日—11月7日,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如实向学院学生处和纪检监查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 72862001 72861129
电子邮箱:lnvcjjjcs2862001@163.com
lnvctwxsc@163.com.
学生处
2017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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