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发布时间:2016-11-24 10:53:57 | 编辑:李慧荣你 | 文章来源:团委学生处 | 点击数:
学院各部门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[2016]199号)通知精神,经各二级分院推荐,团委学生处审核,学院领导审批,拟推荐冉恩僮等45名学生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,现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3日—11月29日,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学院团委学生处和纪检监查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 72862001 72862008 13941090947 18841070001
电子邮箱:lnvcjjjcs2862001@163.com
lnvctwxsc@163.com.
团委学生处
2016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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