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各二级分院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《铁岭市教育局共青团铁岭市委关于评选铁岭市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三好班级的通知》(铁市教办发〔2017〕72号)文件精神,现在我院开展评选铁岭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及三好班级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1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对象:我院在校二年级高职生;
2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对象:我院在校二年级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;
3、“优秀团干部”评选对象:我院在校二年级团委会干部及团支部干部;
4、“优秀团员”评选对象:我院在校二年级正式团员;
5、“三好班级”评选对象:我院在校二年级高职班级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 三好学生(优秀团员)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中国共产党;积极响应学校和团组织的号召,热心为集体服务;尊重师长,团结同学,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;自觉遵守学生守则、共青团章程和本校规章制度,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常识和基本技能;讲究学习方法,善于独立思考,具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;学习成绩优秀,各科成绩不低于80分。
3.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;身体健康,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中规定的学生“良好水平”;体育达标,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方面特长,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(优秀团干部)评选条件
优秀学生干部(团干部)除应具备三好学生(优秀团员)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在学校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(团干部)工作,工作责任心强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,能出色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,是党团组织和班主任的得力助手。
2.善于在师生间沟通和协调,能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,对学校或班级工作提出积极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3.热情为同学服务,能够积极主动地帮助在学习和生活中有困难的同学,在学校和班级中享有一定的威信,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信任,在班集体的各项活动中起到榜样和表率的作用。
(三) 三好班级评选条件
1.全班同学能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学习风气浓厚,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次全年不超过10%,考试无作弊现象。全班同学自觉锻炼身体,晨跑出勤率超过90%。2.全班形成积极向上、艰苦奋斗、遵纪守法、团结友爱的良好班风,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事迹突出;3.全班同学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,朝气蓬勃,文明健康,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;4.班委会能成为一个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、起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导核心; 5.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或其他安全、卫生等重大事故发生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各分院要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,学生处将根据分院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,报学院领导审批,并在学院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铁岭市教育局。
2.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该分院全部的评优资格。
四、奖励和表彰办法
凡被评为2016—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的,均由铁岭市教育局并颁发荣誉证书,并获奖的优秀材料装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五、评选材料及上报时间
评优表格一式三份,需电子版打印输出,文档每段首字母空2格,字体为宋体11号字。并由分院将评优材料汇总到受表彰人员名册中,其中评优名册需要上交打印版(加盖分院公章)和电子版各一份。请各分院将评选材料于2017年4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联系人:李慧荣 18841050898
辽宁职业学院学生处
2017年4月19日


